残疾人节日

国际残疾人日:1992年10月14日,联合国第47届大会通过决议,确定每年12月3日为"国际残疾人日"。决议要求世界各国政府和有关组织采取更积极和广泛的行动与措施,以改善残疾人的状况。联合国的这一决议是在该届联大就残疾人问题举行两天特别会议后作出的。特别会议审议了1992年结束的"联合国残疾人十年"活动和联合国《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的执行情况。中国代表团特别顾问、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同年12月3日,正值亚太经济社会理事会发动亚太残疾人十年会议在京召开。数百名中外残疾人和会议代表举行联欢共同欢度第一个"国际残疾人日"。"国际残疾人日"的确立,说明在世界范围内,残疾人事业日益引起广泛关注,不同种族的人们都开始形成一个共识,残疾人事业是人道主义的事业,是一项崇高而又光荣的事业,是人类进步和正义的事业。

国际盲人节:世界性的盲人节日,又称"白手杖节"。1984年在沙特阿拉伯利雅得召开的世界盲人联盟成立大会上确认每年10月15日为国际盲人节。1989年9月18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每年的国际盲人节时,由省(市)盲人协会出面,业务部门协助,结合当地情况,举行适当的庆祝活动,以活跃盲人的生活,体现国家和社会对盲人的关怀。 

国际聋人节:世界性的聋人节日。1957年,世界聋人联合会根据欧洲各国聋人组织的倡议,决定1958年9月28日为第一个国际聋人节,并规定以后每年9月最后一个星期日为国际聋人节。

1958年8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教育部、卫生部、文化部、国家体委、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总工会和中国聋哑人福利会等9个单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庆祝这一节日。每年此日,中国各地都为当地聋人组织多种形式的庆祝活动,如聋人文艺演出、书画展览,以及球类、棋类、田径等体育比赛等。

全国助残日:每年5月份第三个星期日,是法律规定全民帮助残疾人、宣传残疾人保障法的重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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