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残疾人事业带起“无障碍经济”
美国是世界上残疾人事业开展较早的国家之一,全世界第一个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组织于1919年诞生在美国。经过80多年的演变,美国残疾人事业的重点也从最初的以提供福利为主转变为在日常生活、经济和社会等各个方面为残疾人创造与健全人享有同等机会的条件,为占人口18%的5400万美国残疾人创造真正的无障碍社会。
残疾人日常起居和出行几乎与健全人无异
美国认识到,国家和社会有责任预防残疾的发生,有责任帮助残疾人回归社会主流,如今这已成为全球共识。1961年出台的《美国公共建筑通道及使用国家标准》开创了现代社会开展残疾人社会康复和接纳残疾人的先河。1968年美国又通过了《建筑无障碍法》,这不仅是一部以残疾人为主体的法律,而且也为确保所有残疾人进入社会主流提供了立法保证。
1990年生效的《美国残疾人法案》为残疾人在使用社会服务设施,出入公共场所和就业等方面提供了更大的便利,标志着美国残疾人事业真正进入了“无障碍时代”。根据这一法案,残疾人和正常人拥有同等的被雇用的权利;残疾人享有所有的设施和服务;残疾人在旅馆、饭店等场所享有同等的服务。政府的最终目标是帮助残疾人由依赖别人生活开始向独立生活方面发展,可以在无需政府干预的情况下,做任何事情。
为残疾人创建无障碍社会首先在于实现交通、公共设施和日常办事方面无障碍。如今在美国,由于各类残疾人专用设施十分齐全,残疾人在日常起居和出行方面几乎与健全人无异。
美国被称为“汽车轮子上的国家”,没有车几乎寸步难行。在美国,除盲人、弱智和高位截瘫等严重残疾外,残疾人持医生开具的证明同样能够申领驾照。残疾人拥有专门的带有蓝色标记的汽车牌照,可在出行时享受各种便利。无论在公共场所内还是马路边,都设有带有蓝色标记的残疾人专用车位,而且往往在出入最为便利、可以挡雨蔽日的位置。根据法律,健全人如占用残疾人车位,将受到数百美元的重罚。
地铁、公共汽车上也设有残疾人专用座位,车门口有供残疾人上车用的升降梯。公共建筑门口的台阶有轮椅通道,入口处设有残疾人专用开门器;公共场所的卫生间大多都有供残疾人专用的坐便器。商场门口备有电动购物车供残疾人使用;机场的饮水机设有自动感应装置,方便残疾人使用。
“无障碍”也体现在社会生活方面。法律规定餐饮店不可拒绝残疾人。在受教育方面,由于各种条件齐备,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日益提高。目前美国大学新生中有9%是残疾人,与残疾人在同龄人中的比例接近。
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带动“无障碍经济”的兴起
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还带动了以残疾人为服务对象的“无障碍经济”的兴起,越来越多的美国残疾人渴望与健全人一样享受生活。据统计,2004年美国残疾人的旅游支出达到140亿美元。美国政府因势利导,积极推动“无障碍经济”。
由于有法律保障,美国残疾人就业率与以往相比有较大提高。但尽管残疾人中有一半正值工作年龄,但只有三分之一的人就业。美国有关专家认为,这并非是用人单位不愿雇用残疾人,而是由于政府每年为5400万残疾人提供总数大约3000亿美元的巨额补助,使得一些残疾人没有就业的动力。据美国残疾人协会估算,由于残疾人没有充分就业而导致的经济损失每年高达1950亿美元。
残疾人协会创始人之一的赫恩认为,创建无障碍社会,破除心理障碍同样重要。在获得政府和社会帮助的同时,残疾人也要主动承担责任,以促进整个社会的进步与和谐。